当前位置: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 试题资料 >

阅读模式

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不得辞退的情形

2020-12-17 09:08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华图教育

吉林华图:在线课程推荐

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不得辞退的情形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不得辞退的情形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人民警察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试题演练】(多选)人民警察不得辞退的情形是( )。

  A.因公负伤致残并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B.患严重疾病正在进行治疗的

  C.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

  D.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的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6条的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一)因公负伤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严重疾病或者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三)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的。故ABCD项正确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1年吉林省公安招警笔试招生简章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题下载
时政热点
公开课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