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延边州检察机关及林区检察机关劳务派遣制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2020-12-09 13:02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吉林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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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延边州检察机关及林区检察机关劳务派遣制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感谢各位求职者报名应聘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吉林外服”)的延边州检察机关及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劳务派遣制文职人员岗位。
2020年12月3日18:00,本次招聘的资格初审环节已经结束。已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费的应聘者,请及时关注我司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准考证下载打印及后续招聘环节安排的相关信息公告: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要求:
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费的应聘者本人登录如下网址,及时按要求上传《准考证》证件照片,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上传照片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准考证下载网址(请复制至浏览器打开):
1、准考证照片上传及打印要求:
(1)应聘者本人近期彩色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得佩戴首饰及美瞳、请穿着深色有领服饰,照片背景底色为白色;
(2)照片像素:295px(宽)*413px(高);
(3)照片格式:JPG格式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00kb;
(4)照片上传成功后,需本人点击“准考证下载”获取电子版文件并自行打印;
(5)《准考证》打印需使用A4纸张,单色打印。
2、准考证照片上传及打印时间:
2020年12月9日13:00至2020年12月13日7:00
3、应聘者需妥善保管本人《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中笔试时间、地点、须携带材料等具体要求,准时参加笔试。
二、笔试须知:
1、本次招聘中各项考试均不设固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复习资料、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及辅助招聘,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考试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2、应聘者参加笔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填写的《健康承诺书》及《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可点文末“阅读原文”至吉林外服官方网站下载附件并自行打印,按要求填写),材料提供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考试。
3、请参加笔试的应聘者自备橡皮、2B铅笔、0.5mm黑色字迹的中性笔,未按规定用笔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作答的,答题卡视为无效。
4、参加笔试的应聘者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自觉有序排队。
5、应聘者到达考点后需主动出示“吉祥码”和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及体温测量。“吉祥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摄氏度)的应聘者方可进入考场。
6、应聘者参加笔试考试全程,禁止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任何参考资料,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计算器等设备,禁止在考试过程中进行查看或传递任何物品,如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形或有任何通讯工具及设备发出声响,则视为违纪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7、本次笔试考试期间,所有应聘者应听从工作人员指令,有序进场、退场,不得拥挤、交流,保持人员间隔1米以上。考点内不允许考生车辆进入,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8、笔试后,应聘者请持续关注吉林外服官方信息发布渠道的有关信息,以便进行笔试成绩查询。
二、后续招聘流程
(一)面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者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排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数不足比例且该职位无人递补时,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二)综合成绩查询
1、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者,按照以下权重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应聘者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体检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分数较高的应聘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及面试各项成绩均相同的应聘者,一并进入体检环节,若体检均合格,进行面试加试。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需保持报名时预留号码的手机畅通,以便通知联络,具体体检安排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参与体检,视为应聘者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3、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费用需应聘者自理,未按通知时间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行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将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补录
1、本次招录结束后,应聘者笔试成绩至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
2、补录时,将根据用工单位的职位空缺情况,从参加本次考试报考相应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后续招录环节的人员名单。
三、应聘者须知
1、应聘者需保持报名时预留号码的手机畅通,以便通知联络。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或因其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参与相关招聘环节,视为应聘者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2、进入相应招聘环节的应聘者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时,均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为确保广大应聘者及现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所有应聘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相关部门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各项政策及要求。如招录所在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进一步规定及要求的,则按当地规定执行,如因此或因极端恶劣天气等因素影响到本次招聘的时间及方式的安排,我方有权对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及方式进行调整。
5、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进行现场招聘活动时,所有应聘者均需主动出示“吉祥码”和行程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及体温测量。应聘者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自觉有序排队,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隔1米以上。
6、咨询电话:
(应聘者可在工作日8:30-11:30,12:30-17:00进行电话咨询)
0433-2619000
0433-4369000
吉林外服郑重声明
针对我司2020年11月16日开始的延边州检察机关及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劳务派遣制文职人员岗位的招聘活动,现做以下严正声明:
1、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教育机构”,“中介代理”等机构进行辅助招聘,请广大应聘人员不要相信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网站、个人或其他组织,请广大应聘者保持高度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全过程,我公司除报名费外,不再收取任何“手续费”、“安置费”、“培训费”等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被录用者,一经发现,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我公司在招聘信息发布时、招聘活动过程中以及员工入职后,均向应聘者书面告知并提醒相关内容。
3、我公司历次招聘信息皆通过吉林外服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进行发布,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我公司许可,以我公司名义开展的招聘活动乃至诈骗活动的行为均属侵权和犯罪行为,我公司在此要求上述行为人立即终止其不当行为。针对未经我公司许可、以我公司名义开展的招聘活动乃至诈骗活动的任何单位及个人,我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吉林外服官方信息发布渠道发布的职位信息,最终解释权归用工单位及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授权,谢绝任何商业用途及其他平台、机构的转载、宣传。如经允许转发,需保留我司版权声明。
特此声明。
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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