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0 22:04: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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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安排公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6月20日-6月24日举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推迟。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补充更新材料
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22日10:00至18:00之间,将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gwyzl@beijing.chinatax.gov.cn。邮件标题、正文及附件名称均为“报考单位+职位代码+考生姓名补充更新材料”(例:XX区税务局3001101234567张三补充更新材料)。邮件附件为包含以下二类材料的压缩文件:一是面试确认材料;二是疫情防控材料。请将所有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
(一)面试确认材料。包括:
1.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确认内容样式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一并注明。
2.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由本人亲笔签名。考生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后,不再提交下述第(二)项疫情防控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二)疫情防控材料。包括:
1.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样式见附件4。
2.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样式见附件5。
3.考生7月22日当天的“北京健康宝”健康码信息截图,“北京健康宝”具体注册使用方法详见附件6。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7月31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中国石化会议中心,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水库路21号。乘车路线:考生可乘坐地铁昌平线至昌平东关站,换乘922、884、昌22路等公交车至朝凤庵村站,沿水库路向北步行约800米至朝凤北路左转即是。考生也可乘坐886路公交车至军都度假村站,沿水库路向北步行约500米至朝凤北路左转即是。
面试当天具体要求、候考分组以及后续工作安排将于面试前发布在北京市税务局网站(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wjwz/)上,请考生届时注意查询。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面试成绩发布后,招录机关将电话通知考生进入体检情况以及体检具体安排,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电话通知后再确定后续行程。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五、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我市疫情防控主管部门意见和建议,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示并通知如下: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中,请考生持续关注北京市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住宿行程。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面试等有关安排,将及时通知考生,请予以理解支持,随时保持联系畅通。
(二)考生按要求提供7月22日当天的“北京健康宝”健康码信息截图后,应于面试前持续关注本人“北京健康宝”健康码每日状态情况,如出现变化务必及时截图向招录机关主动报告。
(三)考生面试当天到考点报到时,还须提供当日有效的“北京健康宝”健康码信息以及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洗手消毒和戴一次性手套(口罩由考生自备,消毒液和一次性手套由考点统一提供)。
(五)考生须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联系方式:010-88376079(电话)
010-88371908(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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