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梅河口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
2020-04-10 10:41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梅河口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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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梅河口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
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工作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提出意见、进行监督、并参加人民检察院的执法执纪活动。
二、选任名额
本次共选任人民监督员8名。
三、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省级人民监督员和市级人民监督员不得兼任。
四、报名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二十三周岁;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身体健康;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三)下列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
1.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
2.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4.人民陪审员;
5.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报名;
(二)个人自荐报名。
六、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4月20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梅河口市司法局(梅河大街2389号,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509室)
联系人:王乐
联系电话:0435-4215418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
1.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2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3.学历证书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
4.《梅河口市人民监督员报名表》2份(可在报名现场领取,也可通过附件下载,要求正反面打印,盖工作单位或基层组织公章后提交);
5.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
梅河口市司法局
2020年4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mhk.gov.cn/zwgk/jcxxgk/zfgg/202004/t20200410_7085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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