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31 10:03:36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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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公告
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为依法受理、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接待和开展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宣传工作,为满足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印发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吉市人社联发〔2016〕6号)等有关规定,拟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及岗位条件
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2名。具体选拔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备选拔要求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3.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调查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选拔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选拔岗位确定;
5.户籍不限,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6.报考人员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二)回避情形
报考人员与选拔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报考。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9日8:30至1月10日16:30。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54号国防大厦5楼506室),咨询电话:0432-63019002。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由选拔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拔资格。
(五)考试。本次公开竞争性选拔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人数不超过1:30(含1:30)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如果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人数超过1:30(不含1:30)的,则需要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科目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岗位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六)成绩核算。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在《面试通知书》中注明。如进行笔试,则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同等条件下从事调解仲裁工作或具有法律资格证的对象优先); 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选拔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后,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由选拔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选拔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及考试总成绩一并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最低服务年限是指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现工作地、服务单位、岗位要求签定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等开始至服务期满整年的日期年限。聘用后,需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含试用期)。
(二)本次公开竞争性选拔信息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进行发布。
附件1: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xls
附件2: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rsj.jlcity.gov.cn/gg/201912/t20191231_723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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