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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东辽县2019年就业见习岗位公告

2019-08-19 10:57:20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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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东辽县2019年就业见习岗位公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64号)要求,结合《东辽县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现就申报我县2019年就业见习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根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64号)相关规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低不准低于3个月),按照《东辽县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安排,2019年我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期限为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

  三、见习补贴

  1、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如下:一是东辽县所在地财政部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1,480元/月;二是见习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见习补贴为1,480元/月*60%=888元/月;见习人员最低生活补贴合计为2368元/月。

  2、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如下:一是东辽县所在地财政部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支付标准为1,480元/月*60%=888元/月;二是见习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见习补贴为1,480元/月*60%=888元/月;见习人员最低生活补贴合计为1776元/月。

  四、见习办理

  1、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需到见习所在地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参加未就业实名制登记。

  2、申报渠道:按照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申报。一是到本地人才中心进行个人申报;二是可在本级人才中心组织的招聘会现场与见习单位进行对接;三是可以通过本级人才中心发布的《2019年见习基地及见习岗位公告》自行对接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

  3、申报要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申请就业见习时,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6-24岁失业青年申请就业见习时,需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时限:自2019年8月19日-2019年9月30日。

  五、见习管理

  1、见习人员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与见习单位签订《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见习单位、人才中心各执一份)。

  2、见习人员到岗见习后要认真履行《就业见习协议书》相关约定,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确保见习工作规范开展。

  3、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接受见习单位日常管理及见习工作岗位安置,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将不定期对见习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照见习规范要求的见习人员将取消见习资格、停发见习人员生活补贴。

  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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