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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吉林事业单位考试通用知识|公基:第一顺序继承人

2018-07-13 09:45:38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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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吉林事业单位考试通用知识|公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问题一直都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重要考点,尤其是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问题更是重中之重。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真题.多选】下列继承人中,( )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A.父母B.配偶

  C.祖父母D.兄弟姐妹

  【真题.单选】下列属于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是( )

  A.父母 B.配偶

  C.兄弟姐妹 D.养子女

  如果理解了上述《继承法》的具体规定,那么这样的题目就变得非常简单了。

  而在《继承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法定继承中的“子女”就不仅仅是我们潜意识中的“子女”,范围更大。比如婚前生、婚外所生、收养的、重组家庭中有扶养关系的子女,甚至包括尽了赡养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相应的在法定继承中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真题.单选】在我国,有关法定继承人的顺序,错误的说法是( )。

  A.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B.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人

  C.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D.前一顺序排斥后一顺序,同一顺序的继承人间也有先后次序之分

  遇到这样的题目,很多考生就在纠结,到底B和D哪个说法是错误的呢?如果纠结,那就因为大家没有掌握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进了主要赡养义务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这种特殊情况。

  总而言之,《继承法》是公考中的重要考点,而法定继承更为重要。我们不仅仅要掌握基本的继承顺序,而且特殊条款更要注意。万变不离其宗,理解了这个知识点,遇到任何相关题目就都是在我们掌控之内了。

  【真题】甲、乙为夫妻,父母均已去世,且无子女。甲只有一姐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多年不与甲、乙来往。后甲、乙外出旅游发生车祸,甲当场死亡。乙一天后去世。经查甲、乙二人遗产共价值一百万元,二人均未留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应如何处理 ( )。

  A.由丙独自继承B.由丁继承

  C.丙、丁分别继承五十万元D.收归国家所有

  B【解析】在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顺序分配遗产。第一顺序:父母、子女、配偶,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题目中甲死亡后由乙继承甲遗产,乙死亡后由乙的妹妹丁继承遗产。因此,本题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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