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平梨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125人)
2018-05-23 15:55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梨树县人民政府
2018年四平梨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125人)
2018年梨树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解决梨树县公安局警力不足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为梨树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25名,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梨树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总计125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1、外勤岗位,96人,其中:派出所辅警岗位71人,派出所消防协警岗位6人,派出所消防员岗位14人,其他辅警岗位5人。面向在梨树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含义务兵、一期士官、二期士官)或高中以上学历人员招聘,性别,男,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同等条件退役士兵优先招聘。
派出所辅警岗位具体分配数额:榆树台派出所2人,蔡家派出所3人,小城子派出所1人,泉眼岭派出所4人,金山派出所4人,双河派出所3人,万发派出所4人,胜利派出所4人,喇嘛甸派出所1人,四棵树派出所3人,白山派出所3人,刘家馆子派出所2人,梨树镇泰安派出所6人,小宽派出所2人、东河派出所1人,梨树镇树文派出所5人,梨树镇康平派出所5人,梨树镇朝阳派出所10人,梨树镇奉化派出所8人。
派出所消防协警岗位具体分配数额:刘家馆子派出所2人,万发派出所2人,四棵树派出所2人。
派出所消防员岗位具体分配数额:榆树台派出所4人,小城子派出所2人,沈洋派出所2人,林海派出所2人,东河派出所2人,喇嘛甸派出所2人。
报名人员户籍地为梨树县本乡镇辖区(户籍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前迁入的,<含4月30日>),均以户籍信息为准。以上人员聘用后,必须服从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文秘岗位,4人,性别不限,身高不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过文秘岗位经历人员、擅长撰写公文类、宣传类文章人员及文秘、应用语言学、秘书学、文秘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3、综合岗位,18人,其中男性9人,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性9人,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消防文职岗位,5人,性别不限,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陪护岗位,2人,性别,女,身高1.68米以上(含1.68米),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相关条件
1、报名人员的户籍为梨树县内户籍(辽河垦区〈孤家子镇〉户籍、郭家店镇户籍、十家堡镇户籍、孟家岭镇户籍除外),户籍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前迁入的(含4月30日);
2、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3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3、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4、热爱公安事业,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特体,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心理、无精神、无思维、无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
6、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受过行政处分或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吸毒、赌博、道德败坏等不良恶习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原因(如有纹身、身体有明显疤痕、痉挛、本人及直系亲属曾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和无理缠访闹访等)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公告报名。在梨树县政府网站、梨树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相关资料、身体条件、综合能力、表达能力等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身体有缺陷等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笔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审标准执行,政审资料交至用工单位。
(六)公示。体检、政审通过的人员,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政审放弃或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违法违纪的或不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用人单位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的管理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用工协议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后自然终止。经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用工协议。本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参照梨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标准执行,由县政府出资。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18年5月28日-6月1日报名,报名考生需携带:
1、退役士兵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6、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
到梨树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分厅(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报名。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梨树县公安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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