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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常识资料:法律常识

2018-04-16 11:22:06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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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常识资料: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

  一、宪法修改内容摘录:

  1.民族关系:宪法序言中“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修改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

  2.外交政策:宪法序言中“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增加“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

  3.党的领导: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4.宪法宣誓: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5.全国人大职权: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宪法第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中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6.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修改为“(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一项“(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7.国家主席任期: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二、民法总则修改内容:

  1.对胎儿利益进行明确: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标准降到8 周岁

  3.保护见义勇为行为:”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4.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可见民法总则将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由两年延长为三年。

  5.个人信息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各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取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6.赋予村委会、居委会等法人资格:”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总则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类,并明确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和居委会等法人地位。

  7.儿童性侵维权:”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未成年遭受性侵害的,追诉时效自受害人年满18 周岁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法律规定更具有实际意义,很多未成年因心智或其他因素不健全容易被他人唆使,因此诉讼时效自年满十八周岁计算颇为重要。本法自2017 年10 月1 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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