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大纲(专业综合I)(8)

2017-07-06 14:12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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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大纲(专业综合I)(8)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食品监管渎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十四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一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战时违抗命令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战时自伤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虐待部属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二部分 民法学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起源和发展

  二、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三、民法的性质

  四、民法的渊源

  五、民法的解释

  六、民法的适用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二、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六、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一、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的本质;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的保护。

  二、民事义务

  民事义务的概念;民事义务的分类。

  三、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责任的特征;

  民事责任的分类。

  第四节 物

  一、物的概念和特征

  二、物的分类

  第五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三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三节 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作用

  二、监护的分类

  三、监护人的设定

  四、监护人的职责

  五、监护的终止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后果;宣告死亡的撤销。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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