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大纲(专业综合I)(11)

2017-07-06 14:12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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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大纲(专业综合I)(11)

  第三节 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一、相邻土地通行或利用关系

  二、相邻建筑物利用关系

  三、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四、相邻不可量物侵害防免关系

  第十四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

  二、用益物权的特征

  三、用益物权的种类

  四、用益物权的价值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五节 地役权

  一、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地役权的设立

  三、地役权的内容

  第十五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

  二、担保物权的特征

  三、担保物权的种类

  四、担保物权的价值

  五、担保物权的竞合

  第二节 抵押权

  一、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抵押权的设立

  三、抵押权的效力

  四、抵押权的顺位

  五、抵押权的实现

  六、特殊抵押

  七、抵押权的消灭

  第三节 质权

  一、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动产质权

  三、权利质权

  第四节 留置权

  一、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三、留置权的效力

  四、留置权的消灭

  第十六章 占有

  一、占有的概念

  二、占有的类型

  三、占有的效力

  四、占有的保护

  第十七章 债权概述

  第一节 债的概述

  一、债的概念和本质

  二、债的内容

  三、债的种类

  四、债的效力

  第二节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一、债的发生

  二、债的变更

  债的内容变更;债的主体变更。

  三、债的消灭

  债的消灭原因;债的消灭后果。

  第三节 不当得利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三、不当得利的类型

  四、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

  第四节 无因管理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三、无因管理的类型

  四、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

  第一节 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的种类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二、合同订立的过程

  要约邀请;要约;承诺。

  三、合同订立的形式

  四、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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