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白山长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3)
2017-06-15 15:50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白山长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3)
报考勤务特警的按照1500米跑(20分)、100米跑(15分)、立定跳远(15分)的分值,对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分表》计算成绩。对体能测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取前50名进入下一环节,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组织考试。
3、面试。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共同指派专业人员出题,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组织能力、应变协调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面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考官平均分的方法进行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4、综合计分。按照招聘勤务特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的各项成绩分配比例,加上加分项,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
5、录取。按照招聘岗位与录用人数1:1,朝鲜族占20%的比例原则进行录取,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朝鲜族考生录用比例不足的,按照其他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五)政审。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标准进行。若所确定的政审对象存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通过政审应聘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若所确定的政审对象存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在综合成绩中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组织实施,课程设置主要有警务礼仪、纪律条令、公安基础知识、县域县情等内容,培训期限为10天,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组织聘用。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受聘人员工资和有关保险待遇参照现有县公安局文职工作人员执行,由县财政列支。
四、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领导小组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龙志君 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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