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事业单位考试 > 报考指导 > 2017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3号)考试:相关注意事项

2017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3号)考试:相关注意事项

2017-05-10 16:58:05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华图:在线课程推荐

2017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3号)考试:相关注意事项

  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7年7月份,即到2017年7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相关阅读:2017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3号)招聘608人公告|职位表|信息汇总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2023年吉林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吉林省事考资讯中心:jlhtsydw
最新考试资讯,权威备考资料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