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延吉市公安局招录巡警大队治安巡逻员(100人)(2)
2017-03-30 10:32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延吉新闻网
2017年延吉市公安局招录巡警大队治安巡逻员(100人)(2)
三、待遇与管理
一经录用,先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期为一个月,每年签订用工协议。月工资3300-3600元(内含五险、工作年限补助和绩效补贴),绩效补贴根据工作表现考核发放,食宿自理。试用期间,不发放绩效补助。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的表现,综合考察其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综合素质、劳动纪律等情况,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聘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从即日起招满为止。
3、报名地点:延吉市公安局5楼西侧干部科(2);联系电话:0433-8150027
4、报名所需材料: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复员证,有专业技能的,应携带相关专业技术证书,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经初步审核合格后,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延吉市公安局招聘治安巡逻员政审录用表》。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延吉市公安局
2017年3月30日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