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8 09:02:5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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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3)
2.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地点
请考生准时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8号,和平广场南口,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一楼大堂报到。
(四)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要求进行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协议。
2.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侯考室前请将所携带的通讯设备、行李物品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3.参加面试时,考生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3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
联系方式:024-23142082(电话)
024-23148999(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 同意报考证明
3. 待业证明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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