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4 08:55:3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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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政协办公厅)(3)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2月25日中午前将电话通知每位进入体检和考察的考生);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7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10前到面试报到地点集合(体检须空腹),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全国政协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计算(有专业能力测试):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40%+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方式: 010-66191510、66191517(电话)
010-66191514(自动接收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4. 存档证明(样式)
全国政协办公厅人事局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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