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源东辽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25人)(2)
2016-12-21 14:59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辽源东辽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25人)(2)
三、招聘方法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每日8:30—11:00,13:30—16: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东辽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就业局和县公安消防大队共同负责。
4、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白底免冠小二寸彩照3张。驾驶员需提供有B2以上驾驶证,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
(二)考试方式和加分规定
对获得应试资格的人员由县招聘小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1、体能测试。
本次招聘考试体能测试分为3000米长跑、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上述四项分别占体能测试分值权重的百分之二十五,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各项目的满分均为25分,按单项排名先后得分,单项第1名得25分、第2名24分,依次类推,第26名以后不得分(含第26名)。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加分条件。
从事过消防事业(消防文员、专职消防员)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者,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加10分。消防部队退役官兵优先并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加10分。
(三)体检、政审
根据招聘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和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名(21名灭火队员、4名驾驶员),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如果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数,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加试3000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1、体检。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进行。
2、政审。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反映拟聘用人员有严重问题并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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