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1 08:48:57 教师招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2016年东北师范大学职员岗位公开招聘公告(27人)(3)
面试于2016年11月19日-2016年11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权重折算后加和确定应聘者的资格考试成绩和排名。资格考试排名和进入用人单位自主考核环节人员名单于2016年11月23日通过招聘系统公布。
6.用人单位自主考核
自主考核于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4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度,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用人单位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每个岗位至多1名建议人选向学校推荐。
7.体检与考察(2016年12月5日-9日)
被推荐人选须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结果由人事处备案,并通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在校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根据自主考核和实地考察情况,出具综合考查报告和书面推荐意见,报学校审定。
因体检或考察未通过出现的空缺岗位,用人单位可从资格考试通过且暂未与用人单位达成双向选择意愿的候选人中重新遴选,也可将该岗位列入次年招聘计划重新招聘。
8.审议与公示(2016年12月12日)
学校根据用人单位的推荐意见,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东北师范大学门户网站和招聘系统公示7天。
五、聘任及管理
1.学校审议通过的拟聘人员,两年内按人才派遣方式聘用,人事关系和档案委托吉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派遣期内,按全民事业编制人员标准享受同等薪酬和“五险一金”待遇。
2.派遣期内,接受用人单位的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随时出具书面评价意见,报学校核准后退回吉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行择业。
3.派遣期满,考核评价为“称职”者,正式办理入校手续,按全民事业编制聘用,派遣期间的工龄和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六、纪律与监督
1.职员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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