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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林市招聘城区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专职人员公告

2016-08-24 10:24:49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 吉林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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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林市招聘城区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专职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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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林市招聘城区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专职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系,强化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功能,增强社区服务能力,依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的意见》(吉市办发〔2011〕13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对我市城区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专职工作人员缺额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计划

  全市城区共招聘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专职工作人员104名(非行政、事业编制)。其中船营区:38人;昌邑区:26人;龙潭区:20人;丰满区:16人;经开区:4人。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补贴,按照《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提高吉林市城区社区“两委”成员待遇和社区工作经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组通字〔2014〕19号)文件要求,参照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标准执行。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24日—1998年8月24日期间出生)。

  2.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公告之日前具有吉林市城区户口或具有吉林市城区房产证。

  4.自愿从事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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