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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定公考-常识判断(29)

2016-07-26 09:57:21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考点五(7-2-5)

  【例1】C

  【解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A项正确。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本题中小李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3200元。B项正确。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小李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C项错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D项正确。故答案为C选项。

  【例2】D

  【解析】《食品安全法》第17条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得向生产经营者收取费用,故A正确;第1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B正确;第33条规定: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C正确。第17条规定: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所以D错误。故本题选择D项。

圈定公考-常识判断(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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