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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北师范大学财务处编外聘用岗位招聘4人启事(2)

2016-04-13 09:42:03 教师招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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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北师范大学财务处编外聘用岗位招聘4人启事(2)

  (二)原件审查:简历初筛通过后,学校通知应聘者进行原件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到校审查,应聘者须同时提交简历及全套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考核: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学校随即安排面试,或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应聘者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考核方式由学校负责组织。

  (四)安排体检:应聘考核通过者,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校内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最终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与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岗位性质、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情况等)

  (六)签订合同: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经学校审定,由学校人事处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应聘者请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anghy050@nen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应为:姓名+应聘东北师范大学财务处。

  联系人:臧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793

  十、其它

  (一)应聘者对本人所提交应聘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经查实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情况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随时解除聘用。

  (二)应聘人员经学校录用上岗后,财务处将对招聘人员进行认真考核,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试用期满后向人事处提交书面考核意见,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三)本招聘公告由东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财务处负责解释,具体薪酬面议。招聘工作由东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431-85099202(人事处)

  0431-85099793(财务处)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431-85098259(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东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财务处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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