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2 10:31:06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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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70名公告(2)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3.根据计算机录入测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派遣期3年,试用期半年。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可以续签或可与我院直接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为第一年每人每月5000元(含单位、个人缴存“五险一金”及派遣管理费用),合同期内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长100元。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6361、67556360(传真)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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