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长春市农安县法院、公安局招聘协辅警212人公告
2016-01-09 14:18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长春市农安县法院、公安局招聘协辅警21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安县协辅警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治安稳定、经济发展大局,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县直各事业单位按政策安置的复员兵中 公开招聘协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辅导课程】
一、招聘职位
协警、辅警职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法院协警12人、公安局辅警200人。
三、报名条件
具有相关部门手续,经县养老金推进改革领导小组确认后,具有安置手续的在岗在位或未在岗,在事业单位因超编没有享受全额工资待遇的复员兵。具体条件如下:
1、法院协警:
(1)、男性、30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农安县域内户口,身高170cm以上。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体态适中、五官端正、机警敏捷、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馅。
2、公安局辅警:
(1)、男性、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农安县域内户口,身高170cm以上。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体态适中、五官端正、机警敏捷、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馅。
(4)、具有特殊驾驶技能、通讯、电脑、文体、写作、宣传、小语种、少数民族语言、游泳、攀爬等特长者可优先录用。
招聘以上人员,必须是由民政部门按政策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复员兵。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部队服役期间有处分等不良记录,有违法犯罪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公安局巡特警协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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