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金融招聘考试 > 备考技巧 > 农信社备考:会计必考点之会计主体

农信社备考:会计必考点之会计主体

2016-01-06 14:01:22 银行招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农信社备考:会计必考点之会计主体

  农信社备考辅导资料,农信社考试真 题等更多考试辅导资料以及考试资讯可以登录吉林华图官网进行查看。

  在会计考试中,会计基本假设都是我们考核的重点,也是我们必须要理解和掌握的知识点。考生在本章的学习中,一定要深入掌握‘会计四大假’说的是什么内容。下面华图会计老师将给大家着重讲解一下会计四大假设中会计主体的相关内容。

  ‘会计四大假’主要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其中:会计主体是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即会计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组织。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什么样的单位可以称为会计主体呢?一般来说,凡拥有独立的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收支、盈亏并编制报表的企业或单位就构成了一个会计主体。这里,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的某个车间;也可以是几个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这里要注意的是: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并非对等概念。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同时,考生在做题的时候,要注意将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与该主体所有者、职工个人的经济活动区别对待。即老板的个人开销,不可作为公司的费用进行核算。

  【单选题】关于会计主体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B.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的某一个单位

  C.可以是单一的子公司,也可以是由几个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

  D.当企业与业主有经济往来时,应将企业与业主作为同一个会计主体处理。

  【答案】D

  【解析】将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与该主体所有者、职工个人的经济活动区别对待。该题中D选项要将企业与业主区别对待。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吉林省银行招聘备考课程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微信

华图官方微信

吉林华图

长春市西安大路823号吉隆坡大酒店一楼

长春市西安大路1077号金都中心5层

客服热线:0431-88605235

网站:http://jl.huatu.com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