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2015年吉林省第五批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5年吉林省第五批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5-08-19 16:11:28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长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华图:在线课程推荐

2015年吉林省第五批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部门)及直属机构,驻省中直有关单位,省级以上留学创业园、继续教育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省属有关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吉人联字〔2003〕59 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吉林省第五批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条件

  各层次推荐人选应为省内企事业单位中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原则上,年龄应在 55 周岁(196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对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且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近五年内(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或突出业绩,在各自领域发挥学术技术带头或领军作用;

  4.继续申报上一层次的第三批或第四批拔尖人选,其业绩成果应为评定为第三批或第四批人选后取得;

  5.第一层次推荐人选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省高级专家中的资深专家;第三批或第四批省拔尖创新人才第二层次人选;

  6.第二层次推荐人选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承担省(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省高级专家;第三批或第四批省拔尖创新人才第三层次人选;国内有影响、省内知名、同行公认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7.第三层次推荐人选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第十二、十三批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青年科技奖”获奖人员;在我省关键学术技术领域中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包括在吉工作的博士后和高层次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在省内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中,经认定业绩贡献突出的人才;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县(市、区)具有很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各类实用人才、乡土人才等。

  二、推荐方式及名额

  推荐工作采取自愿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综合评议、公示监督的办法进行。具体方式如下:

  (一)单位推荐

  中直单位及省级以上留学创业园、继续教育基地、专家服务基地、在省工商注册的非公企业及社会组织推荐人选可直报省人社厅。

  (二)统筹推荐

  负责指标统筹的地区和省直单位(部门)实行统筹推荐,按照规定指标结构,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报当地政府或省直部门党组(党委)审定后推荐。

  (三)专家推荐

  为进一步拓宽选拔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今年我省将探索实行专家联名推荐机制,在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方面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可由三名行业内省级以上专家联名推荐。

  以上推荐的人选须经 5 个工作日的公示程序,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逐级推荐。

  明确指标的地区和单位按照指标数额推荐,未明确指标的单位(部门)及在省工商局注册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3人。

  三、选拔程序

  (一)组织审核

  由省人社厅对各地区、各单位(部门)及专家联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确认,并对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评前公示。

  (二)专家评审

  由省人社厅组建专家评委会,对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议,最终确定拟入选人选。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2023年吉林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吉林省事考资讯中心:jlhtsydw
最新考试资讯,权威备考资料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