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大纲(3)

2015-08-19 10:50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大纲(3)

  二、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故意的种类: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异同。

  三、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四、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的概念,犯罪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

  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种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分类及评价。

  第四章 正当化事由

  第一节 正当化事由概述

  一、正当化事由的概念

  二、正当化事由的种类

  第二节 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度条件。

  二、特别防卫

  特别防卫的概念;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的基本特征;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三节 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制条件、限度条件、特别例外限制。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避险过当的概念;避险过当的基本特征;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定义;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节 犯罪既遂

  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

  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

  二、犯罪既遂的形态

  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

  三、对既遂犯的处罚

  对既遂犯,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第三节 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预备的三个特征;犯意表示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三、对预备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四节 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的概念;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

  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迷信犯、愚昧犯与不能犯未遂的区别。

  三、对未遂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1年吉林省公安招警笔试招生简章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题下载
时政热点
公开课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