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5 09:54:14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实地考察结束后,还需履行哪些考察程序
实地考察结束后,还需履行哪些考察程序?
考察和政审工作结束后,考察和政审组应当提出考察和政审结论建议,拟写《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报告》,由考察和政审组人员签名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要求调查人、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以上就是【实地考察结束后,还需履行哪些考察程序】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