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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结束后,还需履行哪些考察程序

2015-03-05 09:54:14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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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结束后,还需履行哪些考察程序

  实地考察结束后,还需履行哪些考察程序?

  考察和政审工作结束后,考察和政审组应当提出考察和政审结论建议,拟写《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报告》,由考察和政审组人员签名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要求调查人、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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