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8 17:04:5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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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海关2015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2)
三、注意事项
邮寄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全国海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联系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招录海关。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二项的要求。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在面试报到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长春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431-84601430、84601646
传真电话:0431-84601402
互联网联系邮箱:cchghr@163.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长春海关人事教育处干部一科
邮编:130033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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