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6 10:04:07 银行招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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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备考之宪法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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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考试题目虽易,但考试范围很广,尤其是公共基础知识中的法律部分,复习起来难度颇大,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建议考生侧重要点。宪法是传统的重要考点,加之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宪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宪法的考试重点如下: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2.基本人权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原则);
3.法治原则;
4.权力制约原则(民主集中制)。
二、公民基本权利中的考试要点
平等权 | 平等权是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或基础。我国不包括在立法上的平等。 |
政治权利和自由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 |
宗教信仰自由 | 不受外国势力干涉。 |
人身自由 | 人身自由,即公民的肉体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具体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 | |
公民的住宅权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 |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 |
社会经济权 | 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劳动权。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 |
休息权。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 |
获得物质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
文化教育权 | 受教育权。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
监督权 | 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申诉权。 |
取得国家赔偿权 | 当公民合法权利受到国家公权力侵犯后,可要求国家赔偿。 |
三、国家机构和国家制度中的考试要点
1.全国人大: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委员长、副委员长。
2.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法律解释权。
3.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最高行政机关。
4.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领导人有:国家主席、副主席、委员长、副委员长、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5. 我国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四、实战演练
【例题1】(单选)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A.国家副主席 B.中央军委副主席
C.国务院副总理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此题正确选项为A。
【例题2】(多选)下列同时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有( )
A.劳动 B.选举 C.受教育 D.纳税
此题正确选项为AC。
【例题3】(判断)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此题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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