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8 17:15:47 教师招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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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
一、政策概要
1.辅导员作为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双重身份。(东师党发字[2007]6号)
2.学校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两年,经考核合格,定为副科级;工作满四年,经考核合格,定为正科级;工作满八年,经考核合格,定为副处级。在副处级辅导员岗位上表现优秀,可视情况定为正处级。(东师党发字[2007]6号)
3.辅导员学术休假。对工作满四年,完整带完一届的毕业年级辅导员,学校给予其一年学术休假期,参与学校研究团队的科研项目或进行个人学术研究。(学工政策)
4.子女享受就读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附属中学(初中部)教育政策,享受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中部)降分录取政策。(学校政策)
5.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国内国际交流、考察和进修深造。支持辅导员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攻读相关专业学位,鼓励和支持专职辅导员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专门人才。学校每年专门安排预算,用于辅导员培养。(东师党发字[2007]6号)
6.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是专职政工干部培养的实体研究机构。目前已与哈佛大学教育学院、美国斯坦福大学青少年研究中心、俄罗斯莫斯科大学、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和以色列希伯来大学的教育学院、香港中文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等12所国际顶级研究机构建立博士联合培养和合作研究协议,目前学校已选派15名学生政工干部系列青年骨干到上述学校进行培养。
7.学校设立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干部职称体系。按照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根据岗位基本职责、任职条件等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东师党发字[2007]6号)
8.思政教师的岗位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副教授及以上岗位的控制比例暂按思政教师岗位总数的35%设定。我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以下简称“思政教师”)是指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专职辅导员、院团委书记、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和机关学生工作部门中从事学生工作满五年者。
首次设岗聘用时,符合聘用范围的六级及以下职员,按入校工作时的学历层次和规定的任职年限要求,套定至思政教师各层次最低一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的任职时间顺延至本岗位要求的最低任职年限期满的时间。首次设岗聘用时,符合聘用范围的未定级职员直接套定至助教岗位,任职时间为入校时间。(东师党发字[2009]52号)
二、日程安排
1.报名审核(1月19日)
报名者到东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2.资格考试(1月20日-21日)
笔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行政管理基本素质与文字综合能力)和岗位能力测试(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辅导员工作方法与技能等实践能力)两部分。
面试,每人5-8分钟,包括自我介绍(1分钟)、工作案例分析(3分钟)、开放式命题阐释(2分钟)现场问答(2分钟)。
3.学校终审(1月22日)
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通过面试,最终确定拟录用名单。
冷雪梅,电话:0431-85099195
三、报名材料
以下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2-6项须为电子扫描件),请于1月18日前发至yangcl359@nenu.edu.cn。并于1月19日现场资格确认时携带各项材料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科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奖励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其他可提交的佐证材料(如辅导工作经历、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等相关证明);
7.辅导员和学院党委副书记的姓名、联系电话。
四、其他
1.费用报销
最终通知进入学校资格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学校视情况给予往返交通费、住宿费报销。
2.联系咨询
东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冷雪梅,电话:0431-85099195
杨成岭,电话:0431-85099381,15164306450
E-mail:yangcl359@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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