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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务员考试辅导:逻辑的基本规律

2014-12-30 09:37:41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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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务员考试辅导:逻辑的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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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判断推理这个模块,特别是在逻辑判断这部分题型中,需要大家具备基本的逻辑学知识。在逻辑思维中,除了要遵守概念、命题、推理等各自特有的逻辑规则之外,还要遵守逻辑的基本规律。逻辑的基本规律不同于具体的规则和解题的技巧,它是宏观上的进行逻辑思维需要遵守的基本规律。掌握了这些基本的规律,对于解题乃至日常生活中的思维活动都有指导作用。

  逻辑思维的基本特征是思想的确定性,也就是说思想的同一性、无矛盾性和明确性。只有这样,思维活动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只有遵守逻辑的基本规律,才能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严密、论证有说服力。

  逻辑的基本规律包括四个: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一、同一律

  同一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概念或论题都必须保持自身的同一。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就是指在同一时间、同一条件下对同一对象而言,概念必须保持同一,不能任意变换;论题必须保持同一,不能随便转移。否则就会产生逻辑错误。同一律公式:A是A。A代表任何一个概念和论题。

  违反同一律的常见逻辑错误有:混淆或偷换概念、转移或偷换论题。

  在使用概念是在同一思维中,一个概念不论使用多少次,都必须保持其内涵和外延是相同的,否则就会导致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混淆概念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无意把表面相似而实质不同的两个概念当做一个概念使用。例如,有人议论企业改革:“企业改革搞优化组合,被优化下来的人失去了工作,丢掉了饭碗,还有什么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分配上还要拉开差距,这不是搞两极分化吗?”这里的议论者把“铁饭碗”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拉开差距”和“两极分化”两个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了。

  偷换概念是指在同一思维中故意将另外一个概念取代原来在某种意义上使用的某个概念。例如,儿子刚上初中第一次考试就考了0分,回到家里父亲批评他时却不以为然地说:“你不是经常说要从零开始吗?”儿子为了反驳父亲,其实是偷换了“0”这个概念。

  在论证的过程中,论题必须保持自身的确定和同一,否则就会导致转移论题和偷换论题的逻辑错误。

  转移论题也叫离题或跑题,是指无意离开了原来的论题而去议论其他论题。例如,“被告某甲已经构成贪污罪。因为第一,被告开支较大,收支悬殊,经济来源令人可疑;第二,被告经常是一个人在这个门市部做营业工作,贪污销货款有极为方便的条件;第三,被告经常发牢骚,嫌自己的工资太低。可见,某甲完全可能犯贪污罪。”该论证本来要证明的论点是“某甲构成贪污罪”,而论据却证明的是“某甲完全可能犯贪污罪。”因此犯了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

  偷换论题是指在论证的过程中,有意地用另外一个论题去代替原来要论证的论题。例如,受贿者某乙被审问时,面对提问“你受贿五六万元,你认罪吗”的时候,他回答道:“有人受贿几十万也没事,我认什么罪?”这里,某乙将受贿触犯刑律的论题,偷换为自己的受贿额相对他人较少、不构成犯罪的论题进行狡辩,犯了偷换论题的逻辑错误。

  二、矛盾律

  矛盾律是指在同一个思维中,互相矛盾或反对的两个思想不能同真。矛盾律的公式:A不是非A。

  违反矛盾律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即通常人们所说的“出尔反尔”、“前言不搭后语”、“自己打自己嘴巴”。中国古代的有个“自相矛盾”的寓言故事就是犯了这个错误。

  例如,有这么一个题目:甲、乙、丙、丁四人的车分别为白色、银色、蓝色和红色。在问到他们各自车的颜色时,甲说:“乙的车不是白色。”乙说:“丙的车是红色的。”丙说:“丁的车不是蓝色的。”丁说:“甲、乙、丙三人中有一个人的车是红色的,而且只有这个人说的是实话。”如果丁说的是实话,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只看这个题目的题干,我们能发现:如果丁说的话是实话,那么甲、乙、丙中只有红色车的人才说的是实话,因此乙的话不可能为实话。如果乙的话为实话,乙的车就是红色,而乙说丙的车是红色的,与题干中只有一个人的车是红的矛盾。根据这个矛盾就可以破题了。

  三、排中律

  排中律的含义是在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真。排中律的公式是:A或者非A.

  排中律存在的客观基础,是事物的质的规定性,一切客观事物都有一定的质的规定性。一个事物要么是A,要么是非A,不能都不是,矛盾的一对思想不能都否定,没有第三种可能。

  排中律是矛盾律的进一步扩展,二者都对互相矛盾的思想起作用。矛盾律的内容概括了“二者不能同真”的特点,排中律的内容概括了“二者不能同假”的特点。

  四、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是指在论证过程中,要确定一个论断为真,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充足理由律的公式:A真,因为B真并且由B能推出A。

  例如,能够确定“汞是导电体”这个命题是真的,是因为“所有金属都是导电体”、“汞是金属”都是真的,可以必然推出“汞是导电体”。这个结论是有充分根据的,符合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的要求作用于论证,主要有三条:第一,要有论据,否则会犯“无理由”的逻辑错误。第二,论据要真实,否则就会犯“理由虚假”或“预期理由”的逻辑错误。第三,论据能推出结论,否则就会犯“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遵守逻辑基本规律使人们进行正确思维和开展语言交流的必要条件。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是关于思维确定性的规律,指出思维应该怎么样。充足理由律是关于思维论证的规律,指出依据与结论之间应具有的必然性和论证性。不管是在公务员考试中还是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确定性与论证性都是紧密结合、缺一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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