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政法干警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核减或取消公告
2014-09-05 09:21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014年吉林省政法干警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核减或取消公告
公 告
按照《2014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公告》规定,对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考计划进行了核减或取消。报考备注中标记为“取消计划”职位的51名考生请务必于9月5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期间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在改报成功后,需于9月5日16时30分前重新进行缴费(原缴报名费在报名数据统计工作结束后退回考生缴费银行卡),未改报、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生在改报时,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既可改报人民警察职位,也可改报非人民警察职位;原报考非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只能改报非人民警察职位。改报考生只有一次机会,选择职位后取消或审核不通过的将没有再次改报机会,请严格依据职位资格条件,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特此公告 。
附件:取消职位列表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公务员局
2014年9月4日
2014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 招录3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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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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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31日8:30至9月4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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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基层公安和基层司法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日14:30 未能通过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的考生请于9月4日改报其他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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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8:30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核减及取消职位报考情况。 已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请于9月5日14:30前改报其他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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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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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31日8:30至9月4日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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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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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31日8:30至9月4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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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达开考比例取消职位而改报其他职位的考生在改报成功后,需于9月5日16:30前重新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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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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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6日至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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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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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0日 14:00—16:30 《申论》 9月21日 9:00—11:30 《民法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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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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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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