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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4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4-01-22 10:23:3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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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4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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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4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16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或邮件确认。

  电话确认:请拨打0756-3219040/0756-3354555。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renshichu@zhciq.gov.cn,邮件内容需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考职位、报考职位代码、准考证号码、联系方式。标题统一按“(姓名)确认参加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位面试”。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1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电子邮件/传真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处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待拿到学历、学位证书后提供),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暂缓就业人员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同意改派的证明(需加盖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7.其他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

  (2)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144号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518室(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519015。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电子邮箱:renshichu@zhciq.gov.cn

  传真号码:0756-3354555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提交材料:邮寄的各项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时间:2月18日15时-18时

  资格复审地点: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5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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