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8 16:00:31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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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延边州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新一轮大规模培训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吉公局发〔2009〕56号)要求,为使新录用公务员掌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拟对2013年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3年度全州各级党政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了解机关工作的性质、特点,明确工作内容、程序和职责,掌握即将从事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工作方法,尽快完成角色转变,为其成为合格的公务员打下坚实基础。
三、培训内容
公务员法、公务员礼仪与行为规范、公务员公文写作、“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公务员职业道德与综合能力培养提升等。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1.第一批次:2014年1月2日—1月9日
报到时间:1月2日下午14点—16点;
2.第二批次:2014年1月10日—1月17日
报到时间:1月10日下午14点—16点;
3. 第三批次:2014年1月18日—1月25日
报到时间:1月18日下午14点—16点。
(二)培训地点
延边州行政学院(延边州委党校)。
五、培训费用
培训经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规定,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培训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按有关规定报销。
学 费:350元/人(包括教材、资料费等)。
食宿 费:140元/人/天×8天=1120元。
总 计:1470元。
六、考试考核
培训期间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学员的学习成绩和在学期间的表现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试用期考核和任职定级依据。
七、有关要求
1.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按时进行初任培训,培训期间封闭管理,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能办理任职定级手续;
2.学员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近期1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联系人: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处许轩恺
联系电话: 0433-2879031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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