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法干警复习方法--突破简答、论述

2013-09-12 08:57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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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法干警复习方法--突破简答、论述

  简答和论述共占分值50分,举足轻重,考生问题有二,一是记不住,二是记不全,三不知如何解答。下面简单和考生交流一下

  (一)如何记忆

  1.如何记忆概念

  在简答论述试题中,往往首先需要我们对涉及的概念进行表述,前文所说,我们不需要单纯的机械记忆,那样容易遗忘,不牢靠,我们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除此之外,也要学会分析,民法概念定义的特点。当然,所有的分析只是为了我们能轻松记牢一些东西,并非另外学习新的理论。下面我们分析一下民法概念的特点。

  (1)权利类概念

  试举一例,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一般而言,概念定义的方法为:种差+邻近属概念。就本概念而言,“权利”为物权邻近的属概念,“直接支配和排他”是物权和其他权利的本质区别即种差。这样我们就能串起物权的定义。以此类推,权利类概念大抵如此,一般包括三部分,1.权利主体:谁享有权利;2.权利客体:对什么享有权利;3.权利内容:享有什么权利。

  (2)制度类

  试举一例,宣告失踪制度,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

  定义方法:是+本质特征的描述+大概念。就本题而言“民事法律制度”为宣告失踪的大概念,申请加宣告为其本质特征,其本质特征和权利类不同的是其为一个动态的描述过程。只要我们了解理解宣告失踪的过程,即能表述出其概念。

  2.如何记忆特点、构成要件

  我们先看一下去年(2010年)的考试真题:

  1.简答法定抵消的条件

  2.简答宣告自然人死亡的法定条件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德规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4.试论债的法律特征

  不难看出,要求我们阐述概念、制度的条件、特征类试题很多,如何记忆此类试题,当然首先仍是在理解基础上记忆,除此之外,仍需提醒考生两点

  (1)特点、要件即概念的分解

  考生仔细分析,不难发现一个规律,那就是一个概念的特点往往就是把概念分解开来,那么每一部分就是他的一个特点。试举一例:代理的特征。

  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特征:

  ①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②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

  ③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④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不难看出第②③④无非是概念之分解,①和④没有什么太大区别,由此可见,我们只要掌握记忆了基本的概念,很多特征类试题会迎刃而解。

  (2)总结特征、要件的核心内容

  考生往往还会反应一个问题,那就是记不全,答题时知道应该有四个要点,但只能想起三个,另外一个,无论如何想不起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记住核心要点。试举一例:物权的特征。

  ①权利性质上: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

  ②权利效力范围:物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

  ③权利客体上:物权的客体为物,而债权的客体为给付(即行为)。

  ④权利效力: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而债权则无。

  ⑤权利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债权设定采任意主义。

  ⑥权利的保护方法:物权的保护采取“物上请求权”的方法,债权的保护则主要采取损害赔偿方法。

  对于本题,简答,论述都有可能出,很多考生喜欢大段大段地背内容,其实大可不必,本题只需记住“性质、效力范围、客体、效力、发生、保护”十四个字,那样就不会出现遗漏要点,至于具体内容,只要理解物权和债权的区别,按照自己的理解,可以组织语言表述出来。

  (二)如何答题

  也就是在试卷上答多少内容,简答和论述有些不同,简答的要义是简简单单的回答,一般来讲,首先,表述概念,再根据要求简要回答特点、要件或效力,切记,不必做过多解释即可得满分。与简单相比,论述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和简答相区别:第一,论述的答题范围较简答题多,比如简述宣告失踪的构成要件和试述宣告失踪,前者为简答,只简要回答要件,而后者为论述,除了要件还要回答法律效力,宣告失踪的撤销;第二,即使简答和论述的要点相同,论述则必须有必要的解释,解释要点的含义,考生切记,对论述千万不要写上要点完事大吉,这样很难得高分。某种意义上讲,论述题,重在有解释,而怎样解释,如何措辞,反而并不重要。因此,不建议考生大段的背诵论述题,意义不大,事倍而功半。重要的还是要点部分,至于解释内容,考生大可根据自己的理解去解释。

  (三)如何备考

  第一步:通读教材

  很多考生往往认为学好民法就是有好的记忆力,背过一些概念就可以了,此种方法不可取,也很难取得高分。首先,考生备考往往受时间所限,备考时间短,还有其他科目的备考,很难拿出大块的时间来背诵。其次,从记忆的规律和考生的反应来看,背完之后极易遗忘,在考场上紧张的气氛下,往往容易脑子一片空白,记忆的东西,忘到九霄云外了。当然必须承认,学好民法需要一定的记忆力,一些主观性试题,就需要我们去记忆。但是,我们一定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去记忆。通俗的来讲,要明白这个制度、概念讲的是什么东西,能和具体的事例联系起来,唯有理解了,才能内化为我们自己的东西,也才能记忆牢靠。

  民法理论博大精深,体系庞杂,但考生心中最好能有一个整体的框架,即心里清楚,民法包括哪些东西,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这样才能融会贯通。民事法律关系是贯穿民法的一根红线,所有的枝枝蔓蔓都挂在民事法律关系之上。

  第二步:记忆

  完成第一步后,可以把可能的简答论述集中记忆,原因有二:一是自己的理能力加强了,记忆更便利;二是看完之后就会发现,对比是很好的学习方法,把相似的概念、要件放到一起,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考前,需要重新回顾记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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