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市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告

2013-06-03 16:16 吉林吉林选调生考试 来源:江城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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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林市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告

2013年吉林省选调生考试笔试辅导课程>>>>>>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央、省关于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结合2013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吉林市继续面向省内外部分普通高等院校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对象及范围

  1、选调数量:2013年吉林市计划考试录用选调生97名。

  2、选调对象:2013年毕业的省内16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省外普通高等院校吉林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3、选调范围:省内16所普通高等院校有: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吉林农业大学、东北电力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北华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建筑大学、吉林化工学院、长春师范大学、吉林医药学院、长春大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延边大学、吉林师范大学;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中二级学院、网络学院、成教学院、预科、专升本、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的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选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6月1日至1985年6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6、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或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指班长、团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或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三者符合其一即可);

  7、学习成绩优良,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工作且有发展潜力;

  8、符合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与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个人申请、高校推荐。委托各高校通过校园网等形式宣传选调生工作,并负责组织推荐。学生个人提出申请,高校对报名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2013年吉林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每人可填报三个志愿,其中至少填报一个乡镇岗位。推荐的相关材料由各高校有关部门统一报送吉林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复审。省内高校报送的材料包括《2013年吉林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2013年吉林市选调生高校推荐情况汇总表》(用A4纸打印,同时报电子版)。省外高校报送《2013年吉林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或院党委公章)、考生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复印件、学生干部证明等相关材料。省内推荐工作已委托各高校组织,省外推荐工作从见报之日起至2013年6月18日前结束。请各高校按规定时间上报推荐材料。

  2、资格复审、网上报名。吉林市委组织部对各高校推荐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没有接到资格审核不合格通知的考生视为复审合格。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全省考录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www.jlgwy.net)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未经高校推荐和市委组织部复审通过的考生网上报名时不予确认。考生一经资格复审通过后,不能再改变志愿,也不能参加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录用公务员的考试和其他地区选调生考试。

  3、录用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与2013年全省公务员考试一并进行。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在及格线以上考生中,按照招录职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进行。

  4、拟录、体检、考核、录用。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考生报考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拟录,并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吉林市委组织部指定医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考部门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吉林市江城党建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吉林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和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视情况决定是否补录。

  5、使用和管理。录用的选调生须参加岗前培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市)区纳入公务员管理。新录用的选调生实行一年试用期,并与其所在单位签订三年服务期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不能调转工作,擅自调动工作的,取消其公务员身份。

  四、相关要求

  1、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得报考该招考单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生和各高校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吉林市委组织部将在吉林市江城党建网(www.jc-dj.gov.cn) 上及时公布选调生工作的有关信息,请考生注意查询。咨询(传真)电话:0432-62010304,联系人:马玉玲。地址:吉林市北京路86号,邮编132011。

  附件1:《 2013年吉林市考试录用选调生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附件2:《 2013年吉林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附件3:《 2013年吉林市选调生高校推荐情况汇总表》 

  附件4:《吉林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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