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5 14:05:13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2013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名单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面试比例,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了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统一按照要求进行了调剂。具体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一(含调剂人员)。
二、报到、资格复审、面试时间
1.面试时间为2013年3月17日至21日,面试报到和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至20日,各考生应提前查清本人的确切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日期(各职位具体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二)。
2.报到和资格复审为面试的前一天,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和资格复审日期当天下午13:00至16:00间准时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三、报到、资格复审、面试地点及交通
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广州珠岛宾馆八角楼(具体方位及交通站点见附件三)。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为录用计划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本人面试次日进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1.决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013年3月1日(周五)17:00时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把《面试确认单》(见附件四)、《考察联系表》(见附件五)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广东海事局2013年考录专用邮箱(GDMSA_HR@163.com)。(注意: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均按“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0701020004张三”。)
因网上报名时的误操作导致填错非核心信息的,或者因报名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现状与填报资料不符的,请在《面试确认单》下半页进行更正及说明。
2.请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3月1日(周五)17:00时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六)传真至广东海事局2013年考录专用传真(020-34284555)。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发送《面试确认单》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情况将被记录在案。
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亦按上述方法处理。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含经调剂进入面试考生)于本人面试前一天下午报到、验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提供材料复印件要求用A4白纸复印):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背面请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以2013年毕业的应届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七)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需在学信网上进行本人的学籍查询(http://xjxl.chsi.com.cn/index.do),并下载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范本见:http://www.chsi.com.cn/xlcx/yb_bgys_xj.jsp),报到验证时提交1份。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需在学信网上进行本人的学历查询(http://www.chsi.com.cn/xlcx/),并下载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册备案表范本见:http://www.chsi.com.cn/xlcx/yb_bgys.jsp),报到验证时提交1份(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及研究生各段学历的注册备案表各1份)。
(5)《公务员面试登记表》(见附件八)1份。
(6)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见附件九,社会在职、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1份。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2013年3月31日前提供,未经广东海事局同意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7)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八级等外语类证书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录用报到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录用报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面试时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确有困难的,可只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
(8)要求两年基层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
(9)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详见: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79/)。
(1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2.在读非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3年7月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并将考生情况记录在案。
3.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同时,广东海事局将按一定标准承担特困考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特困生证明)和享受低保考生(出具民政部门制发的低保证)本人面试、体检期间食宿、交通和体检费用。
4.面试确认后,考生应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如联系方式再有变动,应及时电话告知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5.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国家公务员局(www.scs.gov.cn)、中国海事局(www.msa.gov.cn)和广东海事局(www.gdmsa.gov.cn)网站进行公告,并通过广东海事局2013年考录QQ群及时发布,敬请关注。
6.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20-84099798、13724149848;
自动传真:020-34284555(无人值守);
电子邮箱:GDMSA_HR@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510230);
QQ群号(注意,并非QQ号):295033397。
(申请加入QQ群时请以“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作为验证信息)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招录公务员监督电话:010-65293731。
附件:4.面试确认单
附件:5.考察联系表
附件:6.放弃面试声明书
附件:7.报名推荐表
附件:8.面试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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