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3 13:20:48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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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资料汇总(一九二)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资料(192)】 (吉林省公务员)
395?起诉后还可以要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吗?
不行。对交通事故损害有争议的,当事人有调解和诉讼两条途径,调解不成可以进行诉讼。但反过来就不行了,也就是说,当事人一旦就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不再受理调解的申请了。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
396?调解应从什么时间开始?
调解开始的时间应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员死亡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如果交通事故中有受伤的情况,调解应当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财产损失的,应当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调解。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397?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可以上路驾驶吗?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也可以上路驾驶车辆,但前提是要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证许可条件,并要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的考核,合格的可以获得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398?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什么时候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在交通事故索赔中,当事人应该在提出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否则,人身侵害诉讼结束后,不能就同一交通事故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即便提出了,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所以,精神损害赔偿应当在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同时提出。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吉林省考,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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