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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资料汇总(一三八)

2012-09-16 11:18:49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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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资料汇总(一三八)

吉林华图为您提供: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资料(138)】 (吉林省公务员)

 

 

265、申请司法赔偿有时效限制吗?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必须在法定时效内提出,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参考法条:国家赔偿法第32条

 

266、哪些事项可以信访?

信访是国家设定的下情上达的渠道,原则上百姓的所有意见和建议都可以通过信访途径向国家提出。具体说来,对下列4类事项,百姓可以提出信访: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2)各级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3)各级人民法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4)各级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百姓对各类事项的信访,可以是对国家机关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是提出批评,也可以是对国家机关的决定提起申诉,还可以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等。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信访受理范围:

(1)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的意见和建议。

(2)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3)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决定任命、批准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4)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意见和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5)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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