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0 10:25:16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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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资料汇总(一零八)
【吉林华图为您提供: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资料(108)】 (吉林省公务员)
205? 起诉状该向哪个法院提交?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也就是在打官司确定管辖法院时常说的“原告就被告”原则。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06? 解决合同纠纷时双方可以约定打官司的法院吗?
可以。为了方便合同纠纷的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打官司的法院,但只限于在与合同有关联的地方的法院起诉,即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还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约定法院管辖的做法只适用于合同纠纷,而不适用于其他的民事纠纷。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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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考,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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