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4 10:41:5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资料汇总(九十)
【吉林华图为您提供: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资料(90)】 (吉林省公务员)
169.?财产约定对第三方有约束力吗?
如果该财产约定损害了第三方的利益,该约定本身即属于无效合同,自然对第三方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如果该约定并没有损害第三方利益,是否对第三方产生法律效力要看其是否已经知道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如果第三方已经知道该约定,就要受该约定的约束;如果不知道,则不受该约定约束。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十九条。
170.?在职孕妇有什么特殊待遇?产假有多少天?
法律上对怀孕妇女在劳动保护上的规定比较详细,主要有:
(一)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三)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四)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如果单位对此还有具体内部规章的,按照规章执行,但是不能少于法律规定的天数。
参考法条:《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
(更多内容请浏览: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吉林省考,吉林华图)
以上就是【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资料汇总(九十)】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