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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资料汇总(八十)

2012-08-27 10:40:46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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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资料汇总(八十)

吉林华图为您提供: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资料(80)】 (吉林省公务员)

 

 

149.?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

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当然,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

 

 

150.?什么叫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哪些近亲属之间不能结婚?

直系血亲: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之间、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外祖

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等都是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直系血亲以外,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自己与伯叔、姑母、舅父、姨母之间等,都是旁系血亲。

众所周知,近亲结婚会导致遗传质量下降。为了优生优育的目的,国家禁止近亲结婚,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不能结婚。

哪些关系的近亲属属于这个范围之内呢?

(一)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

能结婚。

(二)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三)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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