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3 15:43:24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12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新闻发布会现场解读
今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公务员局局长高枫介绍2012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情况。今年,将继续全面推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和网上查询考试成绩、体检和录取结果等工作,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高枫透露,本次招考,我省共拿出乡镇机关招录总数15%以上的计划,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另外,今年继续面向优秀村(居委会)干部(主任)进行招录。
此外,在打破身份限制的基础上,今年我省进一步放宽了报考条件,不搞民族、性别歧视,平等对待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人员,为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搭建平等竞争的平台。对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艰苦岗位探索实行放宽职位专业限制等办法,解决基层机关“招不进、留不住”的问题。
A.计划招考公务员5123 名
经省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今年全省计划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5123名。其中,党群系统1142人,政府系统3981人。实际招考人数和具体招考职位及报名的资格条件以吉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发布的招考公告为准。
“今年,是我省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计划最多的一年,预计报名人数也将突破去年的‘峰值’。”高枫表示,这将是我省考录工作有史以来考试规模最大的一次。
B.时间表
今年我省公务员考录工作总体安排是:
8月3日前全省统一发布招考公告
8月7日至8月15日组织网上报名
9月15日组织公共科目笔试
9月底前后公布笔试成绩
10月下旬组织面试工作
11月底前完成体检、考核、公示工作
12月底前完成录用审批工作。
C.新变化
除特殊职位全部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
今年的方案规定,省直机关除特殊职位外,招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由去年不低于本级机关招录计划的80%,调整为全部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
建立体检复查工作制度
今年,我省将对首次体检难以做出结论的考生,按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权威专家进行复检,审慎做出体检结论,切身维护考生利益。
此外,制定严谨的体检流程,采取“双背编号”等措施,严防体检过程中的各种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D.考录措施
能公开的都公开
今年,我省将在公开考录政策、公开考录计划、公开招考职位、公开资格条件、公开考录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和公示拟录用人选的基础上,凡不涉及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的,能公开的都要面向社会和广大考生进行公开。
邀请群众代表到面试现场旁听
今年,还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亲临面试现场视察、群众代表面试现场旁听。
面试考官和面试考生集中入闱
今年,我省还将通过全省面试考官异地交流执考、面试考官实行抽签、面试考官和面试考生集中入闱封闭管理等办法,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与报名考生签订诚信协议
加强对报名考生的教育和管理,通过网上与报名考生签订诚信协议,进一步强化诚信报考。
笔试期间不得中途离开考场
采取考试作弊器材专项整治、变化笔试试题、笔试考生逐人安全检测、笔试期间不得中途离开考场、雷同试卷检测等措施,有效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行为,整肃考风考纪。
派出无线电监控车辆监考
要加大对考录工作投入,完善考录软硬件设施,购置手机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等考试安全设备,派出无线电监控车辆和技术人员,实现公务员考录“机防”、“人防”并治。
打击高科技手段作弊
成立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公安、工信、保密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考试协调机构,加大考试安全联合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行为。
面试考官全省异地执考
此外,继续实施公务员笔试省派督查员赴各地巡视、面试考官全省异地执考等措施,排除各种因素对公务员考录工作的干扰。
考生署名反映问题责成专人调查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接待工作,对于考生署名反映的问题,都要责成专人进行调查,并及时答复考生,征得考生对考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完善考生咨询举报制度和畅通申诉渠道,切实维护考生和家长知情权和申诉权,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资格条件审核专门“砍门槛”
针对个别招考部门擅自提高招考“门槛”的现象,建立招考公务员职位资格条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对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取消一些招考职位的附加限制条件,为广大考生提供更多的参与竞争机会。
网上报名催报防“延误”
针对个别招考部门资格审核不及时,延误考生报名的现象,将建立网上报名催审、通报制度,使考生及时了解报名情况,赢得时间和更多的选择机会。
报名有争议可裁决
针对个别招考部门与考生之间出现报名争议的问题,我们开发了网上报名争议裁决软件系统,建立政策咨询台,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遇有争议时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裁决,切实维护考生报考的权益。
E.考录纪律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利用科技手段,加大考试舞弊的查处力度,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依据其违纪情节,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
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涉及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开除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建立作弊考生数据库,对公务员考试严重违规违纪者永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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